研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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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是一個商業行為蓬勃發展的城市,因交通發達、地理位置適中,已是國內民眾及外國觀光客旅遊及商務活動之首選,相關的旅宿業及展覽業成長快速,建立友善的消費環境是臺中市政府必需達到的政策目標,因為消費者保護與商業發展是互相牽動的,二者絕非零和。臺中巿有良好的地理客觀條件,更應該有更友善的消費環境。只有建立友善的消費環境,提供消費者更優質的服務與感動,臺中市的經濟才有長遠發展的可能,也才能提升城市競爭力。反過來說,提升城市競爭力這個目的是要仰賴全體市政團隊共同努力,期能發揮綜效(synergy)。 消費者保護業務係目前臺中市法制局主要業務之一,業務績效居全國前茅,向受市民肯定。然而,要讓業者盡到應有的對消費者權益之保護,並讓市民及在臺中消費的民眾能感受到臺中市是一個友善的消費城市,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本研究認為目前臺中市在城市競爭力策略上重視消費者保護這塊領域,應透過修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與消費者保護團體成立夥伴關係(partnership)及強化國際合作等策略提升績效,期能以更有效率及效能的方式謀求民眾最大福祉,並助益城市競爭力及未來市政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