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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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之標的「豐原頂街派出所」,為重建於日治昭和11年(1936)之「臺中州豐原郡頂街警察官吏派出所」,是日治時期最基層之警察機關單位,便稱為「警察官吏派出所」。經前臺中縣政府於民國91年(2002)4月16日以九一府文資字第10543-7號,正式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名稱為「頂街派出所」。 由於民國101年(2012)4月原使用單位遷出,本建築隨之閒置,為利修復活化再利用之考量,並為縮短調查研究與修復設計之期程,因此兩案合併執行,而本報告則主要呈現調查研究之成果。
名稱:頂街派出所 登錄別:歷史建築 地址:臺中市豐原區中正路5號 種類:其他 登錄面積:242平方公尺 創建時間:明治39年(1906) 遷建時間:昭和6年(1931) 重建時間:昭和11年(1936) 公告日期:民國91年(2002)4月16日 定著地號:臺中市豐原段54-4(28㎡)、54-5地號(29㎡) 登錄理由:二層樓派出所甚是少見,官舍設於樓上亦是特別,建築有時代特色,具歷史保存意義。
研究方法與內容依依民國101年(2012)6月完成修正之「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三條之規定,包含 1、文獻史料之蒐集及修復沿革考證 2、現況調查 3、原有工法調查及施工方法研究 4、必要解體調查之範圍及方法、建議 5、材料分析調查 6、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 7、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及初步修復概算預估 8、必要之現況測繪及圖說製作 9、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及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10、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11、必要之緊急搶修建議 12、再利用必要設施系統及經營管理之建議
此外,據上述研究提出本案之具體文化資產價值有: 1、近代臺灣基層警察機關演變之見證 2、日治時期市街地警察官吏派出所之建築典型 3、建築材料反應時代特色 4、臺灣現存日治時期警察派出所文化資產之特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