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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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類別 | 教育文化 |
委託機關 | 文化局 |
研究單位 | 軸組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
研究主持人 | 陳柏年、陳智宏、吳嘉真、孫仁鍵 |
計畫摘要 | 歷史建築「臺中地方法院舊宿舍群」為日治時期1920年前後所興建的「臺中地方法院判任官官舍群」,共計四棟建物,保留了日式木造建築及空間紋理。文化資產所在地於本市西區府後街2號、4號、6號、8號、10號、12號,與林森路24巷1號、7號、9號、11號、15號、17號、19號。但場域因閒置已久現況日亦損壞,爰著手辦理調查研究。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105.07)》第16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建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調查、研究、保存、維護、修復及再利用之完整個案資料。」。緣此,本調查研究之目的即在實際進行修復前,對「臺中地方法院舊宿舍群」進行調查,確認其歷史與建築上之價值、原有形貌與工法、必要之抗震、防災等措施,並提出適當之修復與再利用計畫。本研究將就歷史建築本體與土地範圍等指定公告內容於調查完成後一併檢討並提出建議。藉本計畫進行調查、紀錄、訪談及研究分析,藉以瞭解建築發展並保存珍貴價值,以利緊急搶救作業並進行後續工程修復,達到文化資產活化與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