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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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類別 | 教育文化 |
委託機關 | 文化局 |
研究單位 | 民營企業/公司-I |
研究主持人 | 景雅琦 |
計畫摘要 | 臺灣自民國91年(2002)正式啟動「產業遺產保存運動」,文化部(當時為文化建設委員會)籌組「產業文化資產調查小組」,針對公營事業的文化資產保存,運用政府機制針對轉型中的公營事業加以有計畫的清查及保存其文化資產。自民國92年(2003)起,執行全國性國有財產產業文化資產調查及保存工作,預定年底前即將民營化或已關廠清算中之事業單位,及針對具豐富歷史性建築物之單位,優先委託專業團隊進行清查,發掘與紀錄文化性資產,自民國93年(2004)起至民國97年(2008)陸續完成共三階段的清查工作,計完成47項清查計畫。另外,還自民國95年(2006)至民國98年(2009)推動「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產業文化資產再生事業計畫」;以及民國95年度(2006)補助地方辦理再生計畫5件、輔導型計畫5件;民國96年(2007)至民國98年(2009)輔導建立8個「產業文化資產再生事業計畫」的初步規劃及建立自主營運機制。 目前現存的大型產業文化資產,其實主要是以日治時期專賣事業體系為主,是來自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的樟腦、鴉片、菸草、鹽、糖、酒六大專賣產業,均殖民政府計畫性的大量興建新式糖廠和新式酒廠及鹽場以及水利設施。除文化部之外,尚有經濟部工業局、交通部觀光局、公私立博物館及NGO組織也多從事相關產業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工作。 本案歷史建築「臺中支局葉菸草再乾燥建築群」位於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二段704號,定著土地為臺中市大里區吉隆段1414地號(部分) ,面積約為37,742㎡。歷史建築本體包括:康樂室(原辦公廳)、大禮堂(原員工食堂)、辦公室(原汽罐室)、鍋爐間及浴室、桶菸倉庫、複薰工場(原再乾燥場)等六棟建築;保存範圍內尚有除骨工場、辦公室、桶材倉庫、桶菸倉庫、青菸倉庫等未被指定之其他建築,為台灣四座葉菸草再乾燥工廠之一,也是最具完整性的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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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臺中支局葉菸草再乾燥場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7-14
- 發布日期: 2019-1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