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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婦女個人與組織性社會參與和實踐行動分析

委託研究報告
年度 108
業務類別 衛生福利勞動
委託機關 社會局
研究單位 財團法人拓凱教育基金會
研究主持人 許雅惠
計畫摘要 婦女的社會參與和實踐行動,可由幾個層面來彰顯其價值:第一,是一種公民政治的民主體現;第二,是一種個人增強權能(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的展演場域;第三,社會參與能夠增生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信任與凝聚。本計畫以質化與量化的研究策略,探討臺中市婦女在個人層次與組織層次的社會參與狀況,分析其社會參與動機、經驗、阻礙;並深入理解婦女對其社會參與和實踐行動的效益評估。研究將聚焦於較狹義的社會參與,主要包括個人性的志願服務和社團參與、公民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婦女團體領導)等。
本研究方法以質性、量化研究之混合設計,而資料蒐集將以個別或焦點團體深度訪談法、社會調查法等策略進行資料蒐集,以回應研究問題與目的。深度訪談與問卷調查對象設定為:曾接受過志工教育訓練或服務於臺中市志工運用單位之婦女;臺中市社區發展協會、婦女服務團體、社區關懷據點等組織之女性負責人或女性核心幹部;社會團體之女性負責人或會員等。本計畫自109年1月1日開始執行,至109年10月底止, 共計完成有效問卷601份,達成率120%;個別訪談15人次,焦點團體一場次。
主要的研究結論如下:
一、 曾有志工服務、社區治理、婦團領袖等社會參與經驗並自願受訪的女性,年齡較多為中高齡,一般社團參與者則比較年輕;反應出臺灣女性在社會參與上仍受家庭照顧責任影響。大致上,教育程度、有無工作、有無養育子女等,在四種不同社會參與類型上表現出較多差異。
二、 社交型休閒活動是多數受訪者的共同選擇,數位社群媒體的使用普及,有助於促進婦女社會參與;社會團體或社會活動的參與類型則偏向以慈善、公益、宗教參與為主。多數受訪者參與志願服務的時間都長達10年以上。參與社區治理者多數仍以老人關懷照顧據點為主要實踐場域。婦女團體的困境較多,政府培力與資源挹注是婦團經營者的主要困難所在。
三、 就自我效能來說,社團會員的自我效能高於社區治理與志願服務者;九成受訪者表達自己生活得「還算快樂」、「很快樂」。多數志願服務參與者以自我學習成長、行善助人、提升人際關係為服務動機,但會以時間、地點、服務內容等來決定是否從事志願服務。
四、 社會信任度上,相較於婦團領袖和志願服務者,社區治理和社團會員的表現分數較低;但八成以上受訪者同意人性是偏向善良與誠懇的敘述。超過五成的受訪者都有助人意願。
五、 多數受訪者對婚姻平權的議題持保留態度,近有較年輕的社團會員表態贊成,顯示不同年齡世代間存有價值差異。有關其他性別政策議題則各有不同程度的認知理解,顯示性別政策宣導上仍有待加強。
六、 隨著臺灣高齡社會的趨勢,婦女在社會參與的意圖上也展現是為了將來自己健康老化的規劃,期望能從社區組織、婦女團體或一般民間團體中擴展興趣、學習技藝及經營社區關懷與照顧據點等等。而「學習」也成為女性增能中重要的成長關鍵。
七、 目前中市婦女團體領導所帶領的團體多偏向傳統婦女慈善和服務型態,其社會參與明顯具有關懷倫理與慈善典範的特性,對於較具政治性的公民社會典範不感興趣。相對的在倡議動能及性平議題的掌握上也較為生疏、薄弱。即便有較大型專業婦女服務團體,基本上也因為政府的承辦廠商,故對政府監督、建言力道相對薄弱。
本研究主張,唯有透過個人的意識覺醒與集體的行動參與,在雙管式充權下,女性才能實際參與決策過程,進而在生活中的各項領域縮短性別落差,促進性別平等。個人式的社會參與,有賴時間、金錢、資訊的到位,可以獲得個人的人力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等多方位效益。而組織性的社會參與,則需要更多政策與教育的行動:政府應挹注更多的政策資源,撐起更大參與決策空間,促進公民社會的蓬勃發展;而教育應是持續不輟地,讓人人都能對批判性與自由言論,給予絕對的尊重;這就是民主的真諦。
本研究依據研究結論,分別列出短期可行及中長期可行之具體的建議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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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7-05
  • 發布日期: 2021-0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