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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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公共建設的用地取得需要,不得不強制徵收到私人的土地,在土地公平正義的民意要求下,如何能夠在最便利於被徵收人的土地徵收作業程序下,讓被徵收者承受強制徵收後,可以在最方便、最快速而且不影響到生活步調下,得到應有的補償,也在低碳城市的行政概念下,如何把徵收業務的行政作為,以最少消耗被徵收人洽辦的交通旅次與作業流程、服務品質得以簡化便利,則是臺中市為中區低碳示範城市所必要研究的課題。 本研究採「目標導向的研究面」;「行政主動或義務屬性的研究面」兩種質化研究法的評估,兼採「碳排放估計面向」的量化研究方法,來歸類分析已目前已合乎或檢討未來能夠改進,合於減耗又不失品質的土地徵收補償費發給等行政作為。 經評量現行各種徵收業務的行政作為,以「最少消耗被徵收人洽辦的交通旅次」、「簡化作業流程與服務品質」、「運用自動化替代人工或紙本作業」3項指標,歸類出可推動以下三種前題的作業模式,作為維繫品質與減耗綠能的公務目標,即:一、推動最少消耗被徵收人洽辦的交通旅次的土地徵收作業,減少往返交通的碳排放。二、藉徵收作業流程與服務品質的進一步簡化,來節約行政效能。三、運用徵收作業自動化與網路化替代人工或紙本作業,減收碳排放、紙張浪費及庫存空間。 具體研究分析出對「綠能、低碳、永續」之城市發展貢獻程度,兼顧低碳概念又能符合便利民生值得執行的簡便行政的土地徵收行政作為成效:有效減少排放超過43萬公斤的CO2、估計可少砍樹量2萬3千5百棵20年生的樹木、綠能成果確實減緩溫室效應,有助益於地球生態永續的發展。 而持續控管、加強宣導已推行及目前推動中之地政局土地徵收便民作法,則是本研究發現屬立即可行之建議,在長遠性建議方面為求服務及低碳成效的「永續」及「突破性」宜建立「交待與內外控制度」與「標準化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