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摘要
|
【摘要】 為提升客運業服務品質及改善業者營運績效,臺中市政府自94年起每年度均依據「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市區汽車客運業服務評鑑,藉由專家學者實地訪評、乘客滿意度調查及主管機關評分等方式進行各服務構面成績評比,作為業者服務缺失改善之指標性參考,並提供主管機關於業者營運成效監督、獎懲、路線接續許可、經營審議開放路權與營運虧損補貼之依據。 市區公車為本市目前公共運輸系統之主力,扮演疏運旅次需求重要角色,前述評鑑執行模式與評鑑指標項目行之有年,惟伴隨客觀環境變遷,民眾對於「運輸系統」定位之認知已改變,且對「服務水準」要求顯有高度期望,客運業者應以「顧客為導向」,透過了解乘客需求與公車服務實際感受,進而規劃與改善服務方式,落實滿足基本民行及社會福利之目的。 評鑑工作之推動有其重要性,尤其評鑑指標、評分標準與作業方式皆為影響評鑑結果關鍵性因素,各要素環環相扣,各環節都有可能影響評鑑結果和各方觀感。 基於能客觀地衡量客運業服務品質,檢核各路線或業者服務優劣,應就符合公平、公正、可理解、綜合性等原則,據以發展可評估服務品質之指標和作業制度,並憑藉數值化、科學化方式之運用,使相關評鑑結果可作為主管機關辦理公車管理政策之依循準據。 爰此,本計畫希冀以「使用者」角度為思考,檢視和改革現行市區客運服務評鑑實行制度,研提主管機關用以評鑑之指標和調查方式之方案,健全公車營運體質,提高服務效能和政府管理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