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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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調查的研究目的在於瞭解臺中市老人的生活狀況與福利需求,所採取的研究方法為結構式問卷之量化分析,並參酌焦點團體、一對一質性訪談之資料,於102年針對臺中市29個行政區65歲以上老人進行面對面的訪問,總計訪問有效樣本數為2,005份(在95%信賴度下,抽樣誤差為±2.18%)。結論摘述如下: 1.基本資料概況:臺中市老人有92.4%和家人同住,有36.2%的老人已經喪偶;子女數以3-4位(56.6%)的比例最高,有93.9%居於自有住宅;其經濟來源大多仰賴子女奉養(56.7%)及靠政府救助或津貼(53.9%),平均每月所需的生活費用約在9,294元。 2.社會參與:老人對於體能性(22.4%)及娛樂性(20.1%)的活動較感興趣,雖有42.8%的老人並未在老年生活中培養任何休閒嗜好,但有32.9%的老人表示住家附近有許多提供活動參與的空間及機會。 3.社會支持:老人在生活上遇到困難或需要經濟協助時,子女及配偶是主要支援對象,會向外尋求協助的比例相當低。而當老人遇到家暴或困難時,有23.7%的老人知道可藉由通報專線求援。 4.社會網絡:老人資訊來源最主要依賴當地鄰里幹事或里長,38.4%平常有使用手機的受訪老人,其通話對象以兒子(61.0%)、朋友(51.1%)及女兒(49.5%)為主。雖然老人家中裝設網路比例達55.1%,但僅8.0%表示會操作電腦。至於老人目前的主要交通工具多仰賴家人或朋友搭載(38.6%)或是自行騎乘機車(27.6%)。 5.福利服務使用與需求:老人最瞭解重陽敬老禮金(98.5%)、老人基本保證年金(97.6%)及老人乘車補助(敬老愛心卡)(90.8%),使用率則以重陽敬老禮金(92.1%)、老人基本保證年金(64.3%)及70歲以上老人免費健康檢查(56.3%)的比例較高。不論是愛心手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還是居家復健、老人營養餐飲服務及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等使用過的老人滿意度皆達100%。整體來看,老人對於臺中市政府的福利表現有70.1%表示滿意。 6.健康狀況與照顧安排:有八成五以上的老人不論在行動(85.0%)、自我照顧(89.2%)及平常活動(86.2%),皆能依靠自己的能力獨力完成。一旦有失能情形或需他人照顧,老人希望選擇居家照護方式(72.9%);而有26.4%老人對住進如老人養護中心、護理之家等機構表示不排斥。在日常生活的照顧上,多依賴老人本身自我(37.4%)、配偶或同居人(29.7%)的照顧。 在質化研究方面,辦理4場老人的焦點團體,深入訪談方面則邀約臺中市老人福利服務之非營利組織之相關業務主管或社工督導。發現如下:擁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會增強老年人生理及心理上的安全感,對於提供福利服務的優先順序,目前仍首重經濟支持;有老人表示在政府財政緊縮之下,可以接受部分福利服務由使用者負擔,但負擔金額須較市場價格低,而在家養老是多數老年人的期望,進入安養機構是不得已的選擇。深入訪談的受訪單位則表示,臺中市居家服務使用者的家庭支援、經濟支援相對為使用者薄弱,服務單位不止擔負居家服務,尚需提供更多元的服務與協助連結社區資源,並出現個案過度依賴居家服務,或案主、家屬對居家服務有錯誤期待,將服務範圍外的家務工作強加給居家服務員的情形。因此事先與案主就服務範圍進行溝通是必要之程序。其次在選擇執行福利服務項目方面,居家照顧服務採分區經營,因此多數照顧單位係以深耕在地化經營為原則;而面對多樣化的福利服務時,受訪單位表示優先選擇相對穩定的服務項目來執行。 建議臺中市政府短期可加強鄰里長與鄰里幹事進行老人福利服務宣導與溝通之任務,針對老人特質與屬性,擴增長青學苑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釐清「想要與必要」消費差異,提升經濟安全強化家庭照臺中市 102 年度老人生活狀況及福利需求調查摘要 顧者的技能與心理支持系統,減輕其負荷。中期可開發多元的高齡教育模式,發展特色課程,並因應不同區域的需求,建置綜合老人福利服務中心,且強調老人候車安全,發展老人多元的交通接送。長期則可結合宗教團體辦理活動,擴大老人的社會參與開發高齡人力,以部分工時工作取代完全退休,將社會福利設施之空間需求優先納入都市區域規劃與使用當中,彈性擴充老人個別化的健康檢查項目,進行有效健康管理與記錄,提升老人健康與生活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