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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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11年至2016年間台灣22個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局(簡稱:各區環保局)為研究期間與對象,利用資料包絡分析法之非意欲產出模型,進行三階段的相對效率分析,以瞭解研究期間各區環保局執行環保政策之效率狀況,並與本市環保局作比較,分析各階段環保政策的效率值表現。此外,進一步利用綠色績效指標為外生變數進行Tobit廻歸檢定,分析對平均效率值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在平均效率值表現方面,「政策管理」為最佳,「廢棄物處理」次之;而「環境稽查」、「環保品質」是有待提升的層面。另外,就本市環保政策的努力,2016年的「整體」表現明顯優於研究期間,且在「政策管理」亦是表現出最佳執行效率,另外,「廢棄物處理」的表現是持續最佳。 此外,以綠色績效指標為外生變數,考慮對環保政策平均效率值的影響下,「粗死亡率」、「醫護服務數」、「綠色面積」、「刑案發生數」、「老人照顧比」等,除對「政策管理」較無顯著影響外,對於其他環保政策均有顯著性的影響。最後,再進一步經由實證結果發現,推論相關政策影響,給予施政建議,藉以有效提升本市施政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