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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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上,已經越來越重視濕地保育的議題。我國在2013年7月3日通過了《濕地保育法》,條文中明定濕地保育與利用的原則,此法已是未來我國從事濕地管理的重要法源依據。本研究以台中市清水區的高美濕地為個案,探討跨界者在網絡管理扮演的角色與管理成效。本研究問題有二,第一、高美濕地的網絡運作情況是否有助於高美濕地的管理?高美濕地網絡管理的要件,例如:管理、參與、制度安排,以及外部環境系絡等條件,如何影響高美濕地管理上的成效?第二、高美觀光文化促進會是否有效發揮整合平台的機制?進行良善的凝聚共識、促進合作、溝通協調、相互幫忙、建立信任?是否有真正落實高美濕地的生態保育與觀光旅遊的工作? 本研究試圖藉由網絡管理的觀點,分析相關行動者參與高美濕地之管理情況,也進一步透過跨界者的論點,嘗試找出高美濕地網絡運作中真正的跨界者,改善高美濕地管理運作上的缺失。在研究設計上,本研究採行先量化後質化的方式,將理論探討、個案分析所得出的四個管理條件(十個影響變數),透過問卷調查法,探討其如何影響高美濕地的管理成效。接著,透過社會網絡問卷的設計,找出真正的跨界者。最後,依據量化分析結果設計訪談提綱,藉由訪談補充問卷調查結果的不足。 整體而言,本研究發現高美濕地網絡管理要件,例如管理(合作)、制度安排(法規、信任、跨界者)、外部環境系絡(政治環境、社會環境)等,對高美濕地經營管理的成效,包括生態保育、觀光旅遊的面向有顯著相關。此外,本研究在高美濕地網絡管理行動者的社會網絡之重要發現為,高美觀光文化促進會沒有適當扮演跨界者的角色,目前發揮整合的機制較不足。反之,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較適合扮演跨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