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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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105年持續委託研究機構進行「臺中市災害應變中心全事故功能分組細部規劃研究案」,研擬平時與災時各機關(單位)防救災業務,並針對市級和區級EOC與前進指揮所等作業要點進行研擬修正;臺中市政府並參考該研究案結合實務運作經驗,成立「臺中市災害防救辦公室暨臺中市災害防救委員會籌備處」,除調用市府各防災相關局處人員辦理災害防救業務外,更依「臺中市災害應變中心功能分組試辦計畫(草案)」使用臺灣共通緊急支援功能代碼(TESFs)進行功能編組,整合各防災單位之資源進行緊急應變,打破過往災因導向之應變模式。106年6月豪雨事件、逢甲商圈氣爆事故、尼莎暨海棠颱風及桃園大潭電廠停電事故,臺中市災害防救辦公室皆依照功能編組(TESFs)模式進行應變及復原,成立包含了消防與搜救組(TESF#9)、治安維持組(TESF#13)、避難與安置組(TESF#6)及醫療與公共衛生組(TESF#8)…等功能分組,加強各局處間橫向溝通聯繫與訊息處理。 然而,有鑑於功能分組運作模式與傳統運作模式有極大差異,仍需要進一步研擬更細緻之EOC運作流程,包含配合全事故功能分組運作需求之各項會議(定期災害防救會報、重要會議)辦理機制與作業流程,以及各功能群組之縱向資訊傳遞及橫向溝通協調等運作方式,並具體修正EOC作業要點及災害應變前進指揮所開設作業要點等,以提高EOC及前進指揮所運作效率。 |